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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21:09:57 | 查看: 491| 回复: 0 修改主题时间
日前,漳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多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对一家茶叶农残检测不达标的茶叶公司处罚50000元。跟着小编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根据信息显示:经检测,该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生产经营的静心大红袍被检出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2018年11月23日,漳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茶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进行处罚(市管食罚〔2018〕12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50元并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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